hq | 2025-05-07 阅读:56
1. 发票原件(不得使用复印件、彩印件)。
2. 诊断证明或病情说明(由医生开具盖医院公章)。
3. 医保卡复印件1份,学生证复印件1份,饭卡复印件1份(必须激活银行储蓄功能)。新生无医保卡可复印身份证复印件代替。
4. 校医院出具的转诊证明(必须先开转诊再外出就医,过时不可补开,寒假暑假期间不用开。)急诊除外,急诊需要急诊病历。
5. 伤情说明(此项仅针对意外伤害发生的普通门诊、急诊费用)。
6. 校医院本院产生费用报账需要医保卡复印件1份、学生证复印件1份、饭卡复印件1份及发票原件即可。
备注:
1、伤情说明需学院领导在后注明“经核实,情况属实,该生非打架,斗殴所致伤,无第三方责任人,如与实际不符,我院愿承担一切后果!”学院领导签字,盖学院公章。否则不予报销。
2、每人每个月报销上限为¥500。
报销地点:校医院3楼医保办公室
报销时间:每周三,周五(节假日除外)